繁体|简体
加入收藏
意见反馈
首  页特别推荐政策法规合作平台农业资讯农产信息统计数据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专题视频

浙江检察机关向破坏海洋渔业资源行为“亮剑”

2016年06月28日 14:46 来源:新华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社杭州6月28日电(记者陈晓波)记者28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浙江检察机关决定在今年6月至12月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阶段性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纠正重行政处罚、轻刑事处罚甚至以罚代刑的现状,增强刑事打击力度。

  从今年6月起,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边防、海警)机关立案侦查涉渔场渔业资源犯罪案件将在浙江成为常态。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这标志着浙江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正式从陆地走向海洋。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督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污染海洋环境犯罪。对于涉及这两类犯罪的案件,如出现海洋渔业、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该移送不移送的,公安(边防、海警)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以及有关行政执法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浙江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

  根据方案,浙江检察机关将对监督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到底,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批准逮捕。对于重大案件,还将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

  今年5月以来,台州、舟山、象山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开展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监督。截至6月24日,浙江检察机关已监督海洋渔业部门向公安(边防、海警)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6件48人,其中公安(边防、海警)已立案15件47人。

[责任编辑:王亚静]

资料中心

花开两岸-别样野趣

  你吃过这么鲜嫩多汁的菠萝吗?你知道怎么…

主办单位: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