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系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国家一级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编号:社证字第4596号)。其前身是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业交流协会”,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目前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理事21人。
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及其前身“中国农业交流协会”是大陆最早从事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民间社团组织,有30多年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工作积累,与台湾农业主管部门、各级农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及其它多个农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了稳定高效的沟通和磋商机制,在两岸农业人员交往、信息交流、产业合作、突发事件处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立足于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研讨、农产品展销、农业人员交流等活动,大力推进两岸农业界交流往来与经贸合作,并协助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在大陆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在福建农林大学建立了“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中心”、在厦门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技术交流与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和“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在泉州设立“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全面加强与台湾农业产业对接,积极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向纵深发展。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已经成为联结两岸同胞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目前,两岸农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是两岸共同面对的课题。两岸农业在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品结构上互补性较强,农业合作空间巨大,潜力很大。展望未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巩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为基础,以促进两岸农业要素优化为主攻方向,以推动两岸农业产业深度合作为突破口,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加大为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服务力度,创新有效的合作模式,凝聚积极因素,为两岸现代农业建设和增进两岸农民福祉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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