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粤台农业合作,勇于先行先试,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为载体,抓交流,促合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及时制订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落实重点项目扶持资金,有效地推动了粤台农业交流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两岸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
“十一五”期间,农业部、国台办和商务部相继批准广东设立了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珠海金湾、汕头潮南、梅州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5个国家级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广东省政府先后批准设立了韶关、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2个省级粤台农业合作园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涵盖珠江三角洲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相得益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粤台农业合作区域分布新格局。目前,粤台农业合作园区正以其优越的区位条件,良好的基础设施,突出的产业特色,发挥着良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成为台资进入广东投资农业的首选地。据统计,7个粤台农业合作园区现有台资农业企业644家,累计投资金额14.9亿美元。台资农业企业的辐射功能已初步显现,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初具规模,对全省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扶持政策措施,给粤台农业合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把佛山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广东省政府和农业部签署的《省部共建珠江三角洲地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佛山试验区和珠海台创园列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为帮助台资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2010年,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粤台经贸合作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同时,各有关市也相继出台了扶持粤台农业合作的政策措施。2007-2012年度,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专项资金已给7个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共计金额5450万元扶持园区项目建设。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的出台实施,为粤台农业合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近年来,广东对台农业交流积极活跃,农业经贸交流合作逐步常态化。广东先后组织参加了海峡两岸食品展览会、两岸乡村座谈、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台湾·广东周、九届粤台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第二届广东海峡两岸花卉、盆景、农特产品成果精品特展集台湾小吃品尝会、广东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推介会、粤台优鲜农业论坛等各种粤台农业交流活动,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农机、种苗、畜牧、科教等农业系统人员分期分批赴台考察培训。同时,还邀请台湾企业参加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等,粤台农业交流十分活跃。2010年8月,广东省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与台湾省农会签署了《加强农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大力加强与台湾的产业合作,通过引进台湾农作物优良品种、先进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理念,辐射带动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广东省农业厅每年举办种子交易会、组织参加海峡两岸农业展会等活动,加强与台湾农业企业产业对接,在种子种苗、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科技交流等方面与台湾深度合作,推广农作物良种良法,引进台湾农业高新科技,带动全省农业品种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形势下,粤台农业的互补性更加凸显,粤台农业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为适应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需要,广东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合作新领域,丰富合作新内涵,构建合作新格局,推动粤台农业交流合作迈上新水平。(信息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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