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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泉顺公司大米作假 台农粮部门将修法重罚

2013年08月29日 09: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检调人员今天上午再度前往泉顺公司,全面清查市售包装米产品价格及原料进出货等资料。(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8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山水佳长米遭爆使用越南米冒充台湾米贩卖,在消保官强力要求下,山水米制造商台湾泉顺食品昨同意提补偿方案,凭发票可全额退费加送2公斤装日光米或换6公斤装的日光米。

  泉顺公司前天仅口头道歉,消保官不满泉顺不作赔偿,泉顺昨至消保处协商后同意提赔偿案,7月1日至8月28日买山水佳长米的消费者,凭发票可全额退费加赠2公斤的日光米、市值198元(新台币,下同)或换6公斤日光米、市值594元,下月10日起受理。

  台当局“农粮署”也将修订台湾“粮食管理法”祭重罚,比照台湾“食品卫生管理法”,提高罚款上限至300万元,预计下月送交台湾“立法院”,最快年底实施。(中国台湾网 高旭)

[责任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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